招标公告

沙园路22-24号微改造项目蹉商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1-11-02浏览量:5014字体大小:

蹉商公告

 

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沙园路22-24号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项目编号:JHZC-2021-1101

二、工程名称:沙园路22-24号微改造项目

三、工程预算:人民币2811628.07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244796.14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 198755.13 元, 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报价人在报价中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财务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 2021年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新成立,提供 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新成立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须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注册执业单位为响应供应商公司;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响应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响应供应商已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响应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 11 月 3 日起至 2021年11 月 15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13号A2栋90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

 

六、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 11 月 1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16 日9时30分。

(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13号A2栋903)

(四)开标地点: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13号A2栋903)。

七、磋商时间:2021年 11 月 16 日(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磋商地点等候参加磋商)。

八、磋商地点: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13号A2栋903)。

九、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参加磋商。

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谢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5675978

电话: 020-66218825

传真:020-85675978

传真:020-66218825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13号A2栋90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47号

 

十一、采购信息查询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jianhai.com/

相关公告(招标公告/澄清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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